为充分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的积极性,进一步形成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,经市委、市政府同意,在第30个教师节来临之际表彰一批优秀教师和师德标兵,我院优秀教师和师德标兵各1名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优秀教师在在职教师中评选;师德标兵在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者(如辅导员、班主任)中评选。
二、评选条件
1.优秀教师条件
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品行端正,作风正派;模范地履行教师职责,教书育人,为人师表;教育思想端正,按教育教学规律办事,在教学改革中敢于探索、勇于创新,积累了较丰富的教学经验;勤奋学习,精通本学科教学内容,积极参加校本教研活动,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;担任教师工作三周年以上,遵纪守法,团结同志,关心学生。
2.师德标兵条件
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品行端正,作风正派;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;坚持“五育并举、德育为先”,关心师生身心健康,以身作则;坚持“躬身垂范、言传身教”,在思想政治工作中成绩突出,受到师生一致赞扬。
三、推荐表彰对象的名额
优秀教师:五个教学系各上报1名,中专部上报1名;
师德标兵:由学工处推荐辅导员1名,中专部推荐班主任1名。
请各有关单位于6月4日前将评选结果及相关材料(登记表)报送工会,逾期未交作自动放弃处理。
附件:
上饶市2013―2014学年度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登记表.doc